22 Luodong Culture Center 羅東文化中心

2001-
田中央+黃聲遠建築師事務所+高野景觀株式會社.石村敏哉


宜蘭一向有以蘭陽溪界分溪北溪南分配資源的地方傳統。當1984年位於宜蘭市的文化中心完工後,是否需要在溪南也興建一座文化中心,經常成為地方人士議論的話題;1998年宜蘭演藝廳完工,溪南第二文化中心計畫開始推動。而基於宜蘭文化中心經驗的反省,縣政府選址於羅東鎮外環道原鎮立綜合運動場時,不再以設置大型館舍為目標,而是期望新的文化中心成為正在發展中的溪南文化設施網絡之核心,除充實溪南地區文化與生活品質外,也能藉此振興都市與開創新可能。

文化中心設計之創新超過預期。其看似反常實則合道的大膽突破,來自於對文化中心觀念的重新思索,這一點上它是宜蘭演藝廳的續行者。以往文化中心冰冷封閉、拒常民於千里之外的高貴形象,在這裡找不出一絲痕跡。取而代之的,是一個宏偉壯觀、可供任何人在任何時候皆可自由進出的「大棚子」,它就是該毫無拘束的公共生活的空間化身。大棚子內淨高七層樓,面積廣闊,除可供舉行大型藝術文化活動外,也讓社區居民每天的散步、運動和休閒可以在遮陽避雨的環境下進行。除此之外,文化中心也是鄰近都市空間的整合器,藉著空中藝廊的引導,原因外環道開闢被切斷的空間紋裡被重新接續起來,同時藉著這些新走道居民可以很容易地走進參與文化中心的展演活動。而藉著東光國中的開放式校園與文化中心附屬公園的延伸,整個地區被整合成一個廣大的開放空間,並且可與樟仔園、羅東夜市和中山公園等社區中心密切串連,對於促進公共生活助益頗大。文化即為日常生活,在此展現無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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